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李晓航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被欺负讨说法,反被打成重伤

北京-朝阳区 06-02 08:52  悬赏 5  发布者:张云1112 给我留言  回答:(11)
2012年5月10号夜晚,同村老乡张某(48岁)喝醉酒,因聊天与我大哥(后称张大)发生口角,叫来儿子张某某、女婿冯某,把张大及他弟弟张小打伤(轻微受伤)。由于事情起因完全是由张某而起(后张某也承认事起于己),却从未见张某或其家人道歉,反而在外宣称张大及其一家人孬。在等待半月之后仍未见其道歉的情况下,于2012年5月30日下午7点,跟张小一起(张小朋友王某也跟在一起)想要讨个说法。而张某儿子、女婿极其嚣张,张嘴就骂,张小的朋友就看不惯扇了张某某一耳光(后来现场目击者称此耳光就跟打苍蝇一样),张某某就扬言让张大张小等十分钟要带人抄家。张小不信对方敢如此嚣张就在原地等候。紧接着张某女婿冯某叫来5、6个东北大汉,一上来就拿板砖拍。张大张小以及随行朋友见势不对转身就跑,其中张大受轻伤,张小被听到消息赶出来的张某拦住,张某抱住,其儿子、女婿用砖头袭击张小头部造成张小头部受重伤,现仍在重症病房。打完张小之后又追上王某,王某被张某父子用砖头拍成轻微脑震荡。我想了解一下,张大这一边的三个人大概付哪些法律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02 09:56
您好!
1 建议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建议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3 各种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
4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56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02 14:54
应当报警处理,鉴定伤情,属于轻伤以上的,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赔偿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6-02 08:54
应及时报警, 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轻伤时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刑事责任可能判处三年及其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缓刑.
追问:

张大这边的责任呢?张某一方只是收到皮外轻伤。张大作为主要责任人会不会被判刑?

回答:

根据警察询问笔录及搜集的证据进行认定,张大涉嫌犯罪时会被判决,关键看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6-02 10:25
建议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02 10:29
构成轻伤就涉嫌犯罪
回复时间: 2012-06-02 11:55
属于打架斗殴,打人者只要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报警或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6-02 12:55
及时报警,要求法医验伤。构成轻伤的话,既害人涉嫌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12-06-02 13:41
您好,您应当及时报警, 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轻伤时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6-02 20:09
应及时报警,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刑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时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6-02 22:26
张大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关费用。
回复时间: 2012-06-12 23:10
您好!
 建议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建议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各种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1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9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2
浙江 杭州
人气:10127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9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5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1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