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年遇春  程金霞  
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与赔偿

 01-16 14:11  悬赏 20  发布者:L_zq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开县 回答:(7)
我爸骑自行车在上班途中过斑马线(没有红绿灯),未下车推行,但通过前先确定了安全,被一个无证摩托车撞倒,经过急救,几天后才清醒,现在脑内依然积血,并且听力出现了问题(但还在诊断中)反应较迟钝,依然在住院。
  现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认为摩托车司机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我爸未下车推行,致两车相撞。摩托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我爸担任次要责任。
  我是一个学生,想请教各位律师,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合理?能否让我爸无责任?如果有责任,我爸所需担负的比例最多为多少?
  在此,谢谢各位,马上要过年了,祝各位新年快乐,也希望我爸能早日康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王熙律师
  • 电话:13810790513
  • 70698积分
回复时间:2017年01月16日 14时42分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送达的三日内向上一级申请复核。

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因为你爸爸受伤是在上班途中,这可能是工伤,但是最终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来判断。如果认定了属于工伤,而又有工伤保险,那就找工伤保险机构,如果没有工伤保险,那就找单位索赔。如果属于工伤,既可以走工伤赔偿程序索赔,也可以选择交通事故进行索赔;如果无法认定,那么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来进行索赔。工伤处理流程: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重庆-开县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户口?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
追问:

谢谢姐姐。我爸那个已经成功认定工伤,事故发生在2016.12.13日,在开县,交警部门在今天1.16日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事故发生时,我还在学校读书,那段期间接近期末,我妈及其他家人怕我担心对我保密了,所以我也是前两天考完回家才知道)。我爸是城市户口。事故认定书内容大致是“认为摩托车司机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我爸未下车推行,致两车相撞。摩托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我爸担任次要责任。”(其中只有我爸受伤,目前还在院中)。由于认定书上只说了我爸要承担次要责任一个模糊概念,我家也家境不是充裕,我妈及我就担心它这个赔偿到底多少的问题。
再次谢谢

回答: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送达的三日内向上一级申请复核。

至于赔偿比例,是按照具体的损失计算的,具体问题请电话咨询或者加微信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姐姐很用心,真的谢谢了.新年快乐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6 14:15
不符交警处罚,要提起行政复议。
追问:

谢谢阿姨,不过我想提起行政复议应该不是只能主观上。我想问一下,大概通过哪条法条能减免我爸爸的责任,或者大概哪条法条能清楚我爸将要担负的赔偿比例?谢谢了,如果阿姨忙碌,就先忙自己的吧,我自己现在也在努力看法条

回答:

不用谢。

回复时间: 2017-01-16 14:20
你父亲骑自行车过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中划分责任,就看有没有地方性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有没有对对骑自行车过斑马线作出规定。如果没有,那你父亲就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有规定,则要负次要责任。
我的补充: 2017-01-16 14:25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此,非机动车横穿斑马线不下车推行,属交通违法行为,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追问:

谢谢叔叔,我查了下似乎没有地方性规定,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确实规定了自行车需要下车推行,如果依据这个的话我爸确实要承担部分责任。
交通责任认定书上说我爸要承担次要责任,但是没写承担比例,叔叔认为大概我爸需要承担范围是?

回答:

次要责任应该是在百分之五十一下的

追问:

谢谢叔叔

回答:

不客气,你加油学习,你爸爸肯定能早日康复的,不过记得以后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只能自己吃闷亏了。

回复时间: 2017-01-16 14:35
要提起行政复议。
追问:

谢谢建议

回复时间: 2017-01-16 14:58
您好,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追问:

谢谢建议

回复时间: 2017-01-16 15:15
3天内申请复核
追问:

谢谢建议

回复时间: 2017-01-16 23:33
该事故认定书较为合理,无需申请复核。
追问:

谢谢你的意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上海杨浦区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青岛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42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27
江苏 南京
人气:149851
福建 莆田
人气:53967
广东 深圳
人气:207819
辽宁 锦州
人气:43991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1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