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申维丰  陈皓元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我车与对方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由对方保险公司拉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山东-枣庄 01-16 16:2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车与对方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由对方保险公司拉到指定修理厂维修,(对方只有强险)现在修理厂说保险费用修车不够,对方又不负责余下费用,我该怎么办,(由于当时交警忙没有出警,所以责任方和保险公司承诺给修好车,费用有他们支付)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6 16:31
你好,起诉吧。
回复时间: 2017-01-16 16:35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

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山东-枣庄吗?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
回复时间: 2017-01-16 17:26
可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7-01-17 09:53
你好
建议你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浙江杭州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664
广西 柳州
人气:70722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76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454
安徽 合肥
人气:2825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