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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老人过世后房产如何分配

 06-02 17:16  悬赏 0  发布者:yahoo9……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杨浦区 回答:(3)
老人有3个子女,房产证上有老人及一个子女的名字。
第一个问题:老人过世后,房产如何分配?
第二个问题:如果现在不分配房产,是否几年后,由该房产证上的有名字的子女继承?
问题补充:
第二个问题也是老人过世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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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枣庄]
  • 黄志律师
  • 电话:15763255066
  • 16150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02日 17时21分
该房产属于老人和记载的女儿的共有,能证实属于按份共有的外属于共同共有,可以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确定,另外的一半作为遗产,三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建议作价分割,物权归属于记载的女儿为宜。
追问:

1,老人遗言表明:过世后所属的房产份额三个子女即刻可以平分,但记载的女儿要求等三年后再分割,请问这样是否有区别?如果不在三年内处理房产其他两位子女利益是否受损?
2,老人过世后,房产证上需要除名时是否需要三位子女共同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回答:

即使有遗言也不能否则共有的关系,其遗言部分无效(除非有证据证明记载错误或被记载人明确承认属于老人的财产)。遗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自被继承人去世后就可进行,但是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不否认其意图超过诉讼时效,当然其也不一定是这个想法。假如变更房产登记要三个女儿签字,当然是房产部门收到的变更资料必须是3女儿的情况下,假如证明不是3个人呢?作为一家人最好协商、妥善解决为宜。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2 17:58
1、房屋一半属于遗产,没有遗嘱,由三个子女和配偶继承。

2、按上面方案继承。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02 18:22
1,如果老人没父母和配偶,老人的份额有三个子女继承;2、不会的!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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