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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是在周村沙发市场周围物流的一名装车工,1月13日骑

山东-淄博 01-18 14: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请问我是在周村沙发市场周围物流的一名装车工,1月13日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绿灯直行被左侧机动车道的箱货车撞到,到解放军第148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尾骨第二节脱位,开了三盒活血止疼片,建议休息一月,我工友去了事故现场,交警让我工友打电话问我同意私下协商吗,当时我在医院,也没多想就同意了,下午我忍着疼痛去的保险公司协商理赔多少,肇事者就保险公司理赔多少就给多少(2000多),我在沙发市场周围物流装车现拿不出工资证明,协商不了。我们又回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交警让肇事者把肇事车辆开回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事故现场交警没有扣车)让我到医院开诊断证明。我看到交警有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受害人不能举证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我可以这样理解吗:我现在拿不出工资证明,是不是可以参照沙发市场装车队的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敬请给予法律援助谢谢!1392620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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