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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台湾人诉讼离婚流程,急急急!

上海 01-19 14:42  悬赏 20  发布者:123a12…… 给我留言  回答:(11)
各位律师好,我上海人中国国籍,老公台湾人,在东京留学的时候认识的他并且在东京登记结婚。2015年3月11日开始分居,同年4月委托律师在东京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017年1月17日日本这边判决书下来,判我败诉驳回离婚要求。从分居开始到现在没有见过面和联系,2016年男的逃回台湾。我和台湾人之间无子女,名下也无财产没有经济纠纷。我现在就是想要跟他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决定回上海继续上诉。以下是我的问题
1.日本的判决书上有写明分居时间,请问这个在我做好双认证之后向上海法院提出时是否可以作为分居2年的证据吗?
2.在上海这个离婚诉讼需要多少时间?可以走简易流程吗?
3.如果台湾人不出庭的话,会判离吗?
4.判离婚的成功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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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9 14:49
1、公正成功的话完全可以作为证据提交2、简易程序3个月左右。3一般对方不出庭的话也可以判离4、主要的问题是在上海是否能受理。
我的补充: 2017-01-19 14:51
上海一般可以受理的,有需要来电。
回复时间: 2017-01-19 14:49
建议和律师当面咨询
追问:

我人现在还在日本,资料认证好才回来

回答:

回来之后可以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1-19 14:58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
1、可以作为证据参考
2、对方如果不到庭,很难走简易流程
3、如果有一次判离的条件,可以
4、就你目前的情况,一次判离的几率较大。
追问:

请问一次判离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回复时间: 2017-01-19 15:00
可以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帮忙,需要帮忙,联系。
回复时间: 2017-01-19 15:01
1.可以作为证据的,因为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感情破裂的依据;
2.一般是六个月,因为你老公在台湾还要公告送达所以需要一年左右;
3.这个不影响的;
4.一次成功概率60%;
回复时间: 2017-01-19 15:05
1.可以作为证据的,因为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感情破裂的依据;
2.一般是六个月,因为你老公在台湾还要公告送达所以需要一年左右;
3.他不出庭,缺席审理;
4.一次成功概率较大。
回复时间: 2017-01-19 15:07
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简易程序不太可能,可能还需要公告送达。符合国内离婚条件的话叛离几率高,建议先回国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1-19 15:28
1、可以做为分局的证据;2、上海涉外诉讼大约6个月左右、3、如果台湾人作为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如果作为原告必须出庭、4、需要看对方态度,如果对方态度坚决不肯离婚,法院会给双方机会判决不准离婚,可以6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只是对财产及子女抚养有疑问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7-01-19 15:30
1、分居快满二年了,你可在上海起诉对方要求离婚。

2、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7-01-19 15:33
最快3个月,成功率五五开吧。
回复时间: 2017-01-19 17:00
1、日本的判决书,需要我驻日本使领馆认证后,可以做证据!2、可以走简易程序,但对方传票送达需要时间,至少二个月以上;3,会判的,但需要更长时间4,只要坚持肯定会成功,需要时间!你应该抓紧时间和律师研究商量,及时起诉,建议直接找律师代理,给你提供帮助,本律师专业处理婚姻纠纷,有二十多年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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