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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共同债务

山东-济宁 06-03 20:30  悬赏 0  发布者:尚温茹 给我留言  回答:(9)
离婚前我们共同借了30万私人借款,离婚时协议书上写了有南方还,现在人家债主问我要钱,要用我娘家的房子抵押,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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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3 20:48
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03 23:19
你好,你们的协议无法对抗债权人。你们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04 11:25
夫妻共同债务,你们之间是连带责任,要求用你娘家的房子抵押不合法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10 21:26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2-06-03 20:32
你好:你们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03 22:10
如果没用你娘家的房子抵押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2-06-04 07:55
离婚时协议书上写了由男方还不能对抗债主,要用你娘家的房子抵押没根据。
回复时间: 2012-06-04 10:32
你们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04 12:56
你们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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