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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工伤?为什么工伤鉴定处的说不是工伤!

江苏-苏州 03-26 00:43  悬赏 15  发布者:625880……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苏州一家酒吧上班。上班时间两帮客人争吵,随后一帮客人打电话叫来了十几个人打另一帮客人,但另一帮客人已经跑了,然后来的人要打我门的领导,我就上前用扫把挡了一下(也就是所说的见义勇为),那帮人就冲过来砍了我一刀,然后跑掉。(当时是在上班时间,也是在场子里面发生的)请问算工伤吗?(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但以上缴我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到派出所    (半年前出的事,现在还在这里上班,如果不在这里做了还能有效吗)那为什么我去工伤鉴定处得到的答案说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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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6 08:37
首先要通过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再去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救济:
1、申请行政复议;
2、提请行政诉讼(对申请复议后结果仍不服的,必经的前置程序,但有关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或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0-03-26 09:24
工伤鉴定处有没有告诉您理由个人觉得您的情况属于工伤,您可以先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存在劳动关系在去工伤鉴定处申请工伤,若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回复时间: 2010-03-26 09:32
工作场所受到意外伤害的按工伤处理。劳动关系确认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0-03-26 09:59
你要先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做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0-03-28 09:51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面谈能把问题讲得更清楚,律师的解答更有针对性,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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