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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

上海-杨浦区 06-04 17:57  悬赏 5  发布者:lucky_……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于2011年12月正式起诉,今年3月底开庭,庭上双方均同意离婚,只是在赠与物品归还问题和补偿问题上有分歧,法官庭上说简易法庭延后一个月,五月初法官打来电话,明显的偏袒对方,后来说五月底之前会下判决,但现在已是六月,一点音讯都没有,请问法官有权利故意拖延判决时间吗?在法律上,从起诉到判决应该是多长时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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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4 23:08
你好,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06 09:59
一般得立案后6个月审结
回复时间: 2012-06-04 17:59
按照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判决
回复时间: 2012-06-05 08:13
6个月。
回复时间: 2012-06-05 17:08
简易程序处立案之日三个月出判决。 
回复时间: 2012-06-06 18:29
1、简易程序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1个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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