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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 06-06 00:39  悬赏 0  发布者:260372……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南宁东盟商务区一高档小区开了一家生活美容院,办理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今天工商局的人来检查,说我放在阳台上的移动式灯箱广告牌和贴在通往阳台的推拉门上的店名和电话要撤走,不可以这样的方式对外广告,说我违反了广告法,真是晕了,我只想咨询,我在自己租房的阳台和窗户上放东西和贴点东西都不可以吗?做点小本生意好难啊?这样还能怎样经营啊?求求好心律师帮我指点方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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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6 07:14
答:需要向市容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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