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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姑的房产应该由谁来继承?

吉林-长春 06-07 10:44  悬赏 0  发布者:ajie19……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大姑刚刚过世·大姑名下现在有一套房产成了难题。
大姑父与大姑过了已经二十多年了,但是一直没有登记·2010年大姑以自己的名字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人过世了·是应该由名义大姑父继承还是应该由大姑的直系亲属·一个弟弟。一个哥哥。两个妹妹·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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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7 10:57
看他们结婚二十多年了,应当是事实婚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你大姑名下,但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夫妻、父母、子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07 12:04
94年2月以前一起生活的,事实婚姻,婚内购房为夫妻共有,一半为遗产,一半归他。
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执行,无遗嘱的,由他继承。
回复时间: 2012-06-07 10:50
直系亲属
回复时间: 2012-06-07 11:11
1994年2月以前具备婚姻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即就是没有登记,也应该由你的大姑父继承。如果是1994年2月以后具备婚姻实质要件的,属于同居关系,你的大姑父没有继承权,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回复时间: 2012-06-07 16:16
94年2月以前一起生活的,事实婚姻,婚内购房为夫妻共有,一半为遗产,一半归他。
回复时间: 2012-06-07 16:22
直系亲属
回复时间: 2012-06-07 20:19
按你的陈述,属于事实婚姻,虽然没有登记,但法律是承认的,房屋按法定继承的原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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