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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资企业法

北京 06-07 16:44  悬赏 20  发布者:xsD313 回答:(4)
第五十八条 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 外资企业还有这个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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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07 20:53
您好,有相关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6-07 21:10
有相关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6-07 21:22
有相关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6-08 07:18
在该规定未失效之前,都是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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