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申维丰  李仁红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民事纠纷

河北 03-27 11:59  悬赏 5  发布者:高扬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有两个孩子在同一家技校上学,年前一月底我的女儿班里的男同学欺负她,俩人在班里打了起来,下课后我儿子知道了就带着他班里的班长去了就情况(因为在学校有规定老师不在有事找班长解决)。结果刚到我女儿他们班李冰就带着四五个人和我儿子打了起来。后来我儿子的班里的同学全出来把李冰打了,后来李冰和我儿子全住了院我家花了2400元他家花了1500元。年前我儿子的伤没全好就说年后开学再解决,年后我找到学校学校只是在指责我家孩子的错根本没有关调解的意思,李冰的家长也不露面。我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件事,想起诉他不知道能得到赔偿吗,能得多少赔偿啊?是否可以追究学校责任呢?法院可能怎么判呢?
    期盼您的详细解答。谢谢!
补充:学校里没有统一的证人说是哪一方先打的人,李冰的同学说是我儿子打的人我儿子的同学说是李冰你打得人,打架时离下课还有5分钟。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7 12:30
我单位有12名职工,1997年8月之前是单位的临时工,1997年8月我公司将一批工龄较长的人员转为正式职工(当时有50多人转正),其中就包括这12人,而且都注册在单位的花名表中。当时公司一直没有将这12人转正一事通知本人,这12人也就不知道自己工作的真实情况,因为这些人没有门路。之后这些人一直盼望着有朝一日能够转正。2005年行业内部进行机构改革,公司领导也没有将这些指标用上,就以死亡的名义上报上级部门从单位清除,到目前为止仍有5人在单位充当劳务派遣人员,其他由于工资较低,离开了单位。请问这样的事实公司和领导应负什么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3-29 16:29
互殴, 双方都要责任。
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0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3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9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28
湖北 武汉
人气:734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