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晓航  王浩  
该问题已关闭

我可以不履行约定吗

 06-08 18:58  悬赏 0  发布者:zok1129 回答:(1)
我有一套老房子,以前是我们兄弟四个的,当时大哥在外地,后来我拿出700元钱给了老三,让他给其他兄弟分了,200.200.300,我没有房产证,但有土地证,并且是国有土地证,证上我自己的名字,20年后,大哥的女儿来要钱,说当时没得到钱,于是我的两个儿子息事宁人,说日后给她8万,签了字,但事后去送了5万,不想给那么多钱,她的态度很不好,钱也没收,现在我不想给钱了,以国家法律来看,我不给她钱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
  • 电话:
  • 574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14 10:37
房子应该是属于你们四个人的,现在如果你大哥不在了,他有权利继承属于他父亲的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2880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50
湖南 长沙
人气:544235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125
湖北 襄阳
人气:440649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19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