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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借款婚后要求女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还,合理吗?

天津 06-08 22:15  悬赏 15  发布者:大团 给我留言  回答:(5)
1,男女双方结婚一年,男方没有工作,女方打工挣钱,现在男方提出用女方的婚前存款还男方婚前的借款,这笔钱应该女方出吗?
2,婚前买的房子是男方与其父亲的名字,女方婚后有义务一起还贷吗?
3,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的聘礼钱,如果结婚后一年分开应该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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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5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09 00:38
1、不应当。
2、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
3、不需要返还。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91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09 07:55
女方无义务偿还
我的补充: 2012-06-09 07:55
无义务,但男方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女方有权分享。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2-06-19 08:11
需要看用途,若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有权决绝
还款需要保留相关证据
原则不退
回复时间: 2012-06-09 14:51
1.男方婚前债务应当由男方个人承担,女方没有义务用个人财产偿还
2.房屋为男方婚前财产,所有人是男方及其父亲,如婚后女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对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男方应给女方补偿。
3.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回复时间: 2012-06-15 16:15
女方无义务偿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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