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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有贷款,婚后置换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浙江 02-04 12:44  悬赏 0  发布者:mzw999…… 给我留言  回答:(2)
99年原夫妻买的房屋有贷款 首付5万,贷款10万/15年(共有),离婚时房屋归男方(我)所有,孩子归男方抚养,并承担贷款,(2011年前妻协助办理变更手续,产证只有我一人名字,并写下协议,以后置换房屋时加上小孩子名字)。2004年与现妻登记结婚(还贷将近一半),2011年变更产权人后(前妻名字去掉,就我一个人的名字),对原婚前房屋置换旧房卖出130万,新房买入110万(相隔一个月,资金交个、流向明确,产权为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将现有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1.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吗。2.是否按参与还款给予补偿?是按130万卖出房屋算?3.怎样理解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为个人所有?跟补偿有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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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05 21:33
现有房屋登记在谁人名下呢?
回复时间: 2017-02-17 15:20
房本写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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