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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跟我老公结婚三年有个十八个月的女宝宝,从我怀孕已后他就不工作了天天在家里玩游戏

黑龙江-牡丹江 02-07 13:4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我想问问我跟我老公结婚三年有个十八个月的女宝宝,从我怀孕已后他就不工作了天天在家里玩游戏,我们不说话就吵架,无法沟通,孩子他也不看不管,我想离婚他不离,说离婚他要孩子让我拿抚养费生活费一切费用,这种情况合理吗?这种情况法院会把孩子判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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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58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07 13:50
你好,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3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07 13:51
你好,1、公务员法有规定,如果公务员被判刑,那必须要开除公职。因为被判刑的公务员,从政治面目和档案上皆属于有犯罪前科人员,也就是等于有案底的了。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公务员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的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是很严厉的,一般是犯有严重的纪律行为或犯法行为。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8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07 14:58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7-02-07 13:51
你好,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7-02-07 13:52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7-02-07 13:52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等条件都优胜于对方的话,会被认为是更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长的,取得孩子抚养权的胜算会高一些。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7-02-07 14:08
你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五)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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