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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快递公司约定在先,事后不予赔偿。

江苏 02-07 14:28  悬赏 25  发布者:滕玉兰 给我留言  回答:(1)
1月21号用圆通快递南京同城邮寄,邮件价值1760化妆品未保价,快递员拿走是未问什么物品直接拿走,两天后寄件人未收到物品,疑似物件丢失,打快递员电话说帮忙查找,至晚间未有结果,说第二天找,早上联系,快递员已回家过年不在南京,已无法帮我找寻,电话投诉后得圆通负责人电话,负责人承诺如提供物品价值的证据,提供快递员拿走快递的监控,快递员需照价赔偿,出于自保的原因我又打了一遍并进行录音,负责人还是说如提供证据原价赔偿。年后回来我电话快递员2天快递员不接电话不回短息,第三天快递员接电话直接说找不到快递赔500元,联系圆通负责人恭通,负责人也是年前的话都不算数了,爱怎样怎样吧,已打过邮政的投诉电话,说如果证据充足可以走司法途径,在此咨询如何走司法途径。
问题补充:
1  年前快递员提供了3处快递丢失的网点,我们自己去找寻无果
2 录音证据是圆通负责人答应原价赔偿,监控证据是 快递员从我所在的办公楼拿快递走出去,物品价格证据,有与收件的的沟通记录以及打款证明。
3 快递员年前虽说年后帮忙找寻,也说如果找不到最多赔500元,是在负责人承诺之前说的,负责人承诺后他并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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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5 17:05
可以起诉 要求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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