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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怎么做

山西-晋城 03-28 10:46  悬赏 10  发布者:陈丽影 给我留言  回答:(3)
晋城去阳城,快到阳城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带着人扛着钢筋和我们的车离的太近,钢筋挂着我们的车了,骑着的人掉下来受伤了,现在在住院我们也在医院看守了几天。我们的车是正常行驶的,因为是刚买上的车不过几天,车速也不快,。现在车也扣了,责任认定还没有出来,我们已经交了4000元的押金,我们每天也都需要用车,他们非让交10000元才放车,请问我们该不该交这钱,车应当怎么处理的,他们要扣多长时间?我们该做些什么,他们交警经及对方应该和不应该做的!等等一些
问题补充:
那么请问我们已经付给交警部门的4000元怎么办呢,?原本是让交的押金说是先放车出来的,后来反悔了车不放钱也不退了,还要让一下交10000元呢?!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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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8 11:06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是法律对扣留机动车的规定,不包括你的这种情况。你可以向他的上级单位举报或者到检察院举报。
回复时间: 2010-03-28 22:28
先要求出具事故认定和放车
回复时间: 2010-03-29 09:33
    交警部门扣车的时间最长二十日。到期没有理由就的放车。或者你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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