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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入户办理

安徽-淮南 06-10 22:10  悬赏 0  发布者:462787……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今年33我老婆今年30。我们都是农村户口,05年结的婚,于08年生第一胎女孩,于09年办理二胎准生证成功,于10年12月二胎出生,我现在给小孩办理入户,计生部门不予办理入户证明。根据计生条例我们是合法的,当地计生部门托着不给办理,请问她们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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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1 13:12
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

请问这样托时间长了:我会不会交社会抚养费:还有计生主管说我们怀孕近三个月没有告诉他们(当时我们在外地打工

追问:

请问这样托时间长了:我会不会交社会抚养费:还有计生主管说我们怀孕近三个月没有告诉他们(当时我们在外地打工

回复时间: 2012-06-11 21:19
不合理,可以向上级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2-06-11 22:05
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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