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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高层在建建筑距离我们家里房子太近能不能要求补偿

山西 06-11 17:53  悬赏 0  发布者:178074……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这里的私房是已经好多年了的城中村。。。旁边一个浙江开发商在距离我们房子旁边只有一米的对方施工准备建18层商品房。。规划局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批准了开发商的方案。。请问我们能不能就规划局批准规划方案提起行政诉讼?能不能要求开发商在没有和我们签的协议情况下停工?建筑物的距离究竟应该是多少?能不能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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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1 18:49
你好,规划局规划审批违法,可以行政复议或诉讼撤销。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采光权虽没有专门的单项法规,但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您可以根据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提出相关要求。
回复时间: 2012-06-1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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