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1.男方付的首付,写的两个人名字,一起还贷款 如果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2
黑龙江-绥化 02-12 19: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0) 1.男方付的首付,写的两个人名字,一起还贷款 如果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2.婚前男方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婚后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吗?
2.婚前男方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婚后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沈阳]
- 李保忠律师 VIP
- 电话:13840508677
- 10917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2 20:07
婚后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2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2 20:07
你好,不可以加名字,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2 20:20
你好,可以加名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9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2 20:59
你好,第 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 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 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黑龙江-哈尔滨]
- 苏佰林律师
- 1042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2 20:06
属于共同财产
- [黑龙江-哈尔滨]
- 高志博律师
- 56290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2 20:18
你好,婚后可以加名
- [辽宁-沈阳]
- 110网律师
- 60900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2 20:50
可以加名字
- [辽宁-沈阳]
- 110网律师
- 60900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2 21:09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辽宁-沈阳]
- 110网律师
- 60900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2 21:09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辽宁-沈阳]
- 110网律师
- 60900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2 21:11
你好,由于抵押人更名视同过户,贷款尚未结清,抵押权未注销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因此,房产证上是不能增加或者减少名字的,如您确实需要办理,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结清贷款后可以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增加或减少名字。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婚后男方贷款买房,只写男方一人名字,如果女方申请一起用公积金还贷 10个回答0
- 婚前买房,但房子的首付和贷款都是由男方付的,婚前房产证上写的是两 1个回答0
- 房子首付由男方付共同还贷款,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4个回答0
- 结婚前男方付的首付买的房子写男方的名字,但没做财产公正,婚后夫妻 4个回答0
- 麻烦问一下,房子男方付首付,结婚后夫妻俩共同还的贷款,离婚后属不 2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李波)(2024-02-19)·父母都是农村底层人,他们用“孝顺”来绑架我,让我很痛苦,该怎么办?
- (崔新江)(2023-11-20)·起诉离的婚,没有离婚证,只有判决书,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领证?
- (陈晓云)(2023-11-14)·离婚男方要求两个孩子归男方抚养,但是男方把交给爷爷奶奶或者亲戚姑姑什么的
- (李波)(2023-11-05)·您好,我想为我妈妈咨询一下。我妈妈和爸爸结婚二十多年了,两个孩子也都成年了
- (王远洋)(2023-10-25)·我这边要填一张表,上面有个栏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我父母已离婚
- (陈铠楷)(2023-10-14)·我父亲不是亲生的,也没有和我妈登记结婚,他在开车时打我,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