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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

广东-广州 06-12 09:46  悬赏 20  发布者:youyou…… 给我留言  回答:(8)
房产证上的户主已去世多年,作为其配偶是否可以依法立遗嘱将房子留给后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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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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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13 12:38
产权人可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6-12 09:48
房屋产权人有权利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6-12 09:50
只可以处分属于自己的部分。
回复时间: 2012-06-12 09:50
如果其配偶是房产的唯一产权人,可以立遗嘱将房子留给后人;否则应先进行遗产分配,然后再由各继承人按自己的份额进行处分。
回复时间: 2012-06-12 09:53
不能立遗嘱处分这个房屋,因为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去世户主的一半已经发生继承,因此其配偶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给后人。
属于原来户主的一半,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发生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和所有子女平均继承分割。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12 10:02
首先得看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房产登记所有权人是否有父母子女。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有父母子女,得先分割,作为登记房主只占二分之一,由其妻子、父母与子女按法定继承,作为登记房主的妻子只可处分其自己的份额。
   如果登记的房主的父母已经去世,且没有生育子女,那么,登记房主去世后,其原来占二份之一的份额就由其妻子继承,其妻子继承后,就可以依法立遗嘱将房子全部份额留给后人。
回复时间: 2012-06-12 10:11
要先办理继承,继承户主的财产,再对自己的财产订立遗嘱。
回复时间: 2012-06-12 14:04
你好,关于房产,对于你自己享有的份额可以立遗嘱,其他人的则无权处分.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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