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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止

广东-深圳 06-12 16:34  悬赏 5  发布者:hzi 给我留言  回答:(4)
借据还款期限是过了4年,可是债务人是已躲避的方法我才无法找到他,债务人故意躲避变梗联系方式的障碍不是造成诉讼中断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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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12 16:59
会延续诉讼进程
回复时间: 2012-06-12 16:38
债务人故意躲避变更联系方式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因为你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提起诉讼是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之一。
追问:

此案一审判债权人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想以债务人故意躲避变更联系方式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进行上诉,不知怎样。

回复时间: 2012-06-12 16:46
很难认定为已过时效的理由。你现在依然可以起诉他,只要他不出面,你还有胜诉的希望。
其他办法,可以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2-06-12 16:54
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可以照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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