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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陕西-铜川 06-12 20:43  悬赏 0  发布者:水滴石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友1973年出生1994年4月经人介绍和铜川矿区男子生活在一起,没有办手续,也没办酒席,97年生一女孩,至今这麽多年我一直和其家人不合感受不到家庭温暖,其父经常无故找茬谩骂,要结束这关系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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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12 20:54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2-06-12 22:06
你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分开,但建议处理好小孩和财产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6-12 21:04
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约束,自动分开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2-06-12 21:3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06-12 22:55
你好!属于同居法律关系,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13 11:07
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约束,一方离开即宣告解除
回复时间: 2012-06-13 15:36
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如果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我会给予专业法律意见。
回复时间: 2012-06-13 22:29
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约束,离开即宣告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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