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远洋  吴健弘  陈晓云  毕丽荣  
已解决问题

企盼回答

 06-12 22:24  悬赏 0  发布者:153420……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随州 回答:(1)
我父亲和邻村一个人骑摩托迎面相撞,2人均有饮酒,均为无证无牌摩托车,当时我父亲外伤严重,而那个人只是呕吐,因为都相识,当时通知了他家属带他离开,只是口头协议他负责修好我方被他撞坏的摩托车,我父亲的伤自己处理。第二天他们就到市医院住院,说是颅内有血块,一周左右后出院,就找我们要医药费,未果,就起诉我们,法院判我们付对方16000多元,我父亲不服,没理会,后出来打工,前几天回家,就被法院带走,当天就移交市看守所。请问法院这么判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好像也没有进行事故认定,就进行了庭审),我父亲被带到看守所,我应该怎么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12日 22时28分
事故认定并非是必须的唯一的证据 民事案件是可以用其他证据来证明并且划分责任的 如果法院已判决你方没有上诉 判决生效的话是需要履行判决的
不太清楚移交看守所是因为什么 你没有说清楚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我父亲今天上午在家被法院的车带走,下午就说被送到市看守所,请问这样合理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解决了我对判决依据的疑惑,谢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山东淄博
福建厦门
广西桂林
上海杨浦区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678
山东 聊城
人气:200475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2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