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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江苏 03-29 22:15  悬赏 0  发布者:halcj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于2009。10。28坐公交车的上班途中由于司机想抢过红绿灯灯不成而紧急刹车造成本人摔倒在车内受伤并由司机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左侧肋骨折断1根,左手中指第二关节骨折,经住院治疗并于2009.11.21出院,医生要求再休息3个月后到医院复查。于2010.03.07到医院拍片复查,骨骼正常,但目前左手还不能握紧.请问下面同公交公司进行相关赔偿等事宜,还需要进行哪些工作,需不需进行工伤鉴定,(因是上班途中).谢谢!
问题补充:
工伤鉴定是自己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交通事故赔偿具体有哪几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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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9 22:18
可以申请工伤,也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3-30 08:09
上班途中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单位申请(1个月内),也可自己申请(1年内)。认定下来后再做伤残鉴定,最后享受工伤待遇。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医疗费 住院补贴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住宿费 营养费。如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 残疾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回复时间: 2010-03-30 08:44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是两个法律关系。你既可以向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向公交公交公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但申请工伤有风险: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要由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建议先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同时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0-03-30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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