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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不满18周岁的继子女,且长期生活在一起,这样是否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

辽宁-沈阳 02-17 10:0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再婚时不满18周岁的继子女,且长期生活在一起,这样是否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没有遗嘱遗赠等文件,是否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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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7 19:29
一般无继承权,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不满十周岁很可能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7-02-17 10:04
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7-02-17 10:04
形成,享受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7-02-17 10:09
形成,享受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7-02-17 10:12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复时间: 2017-02-17 10:12
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7-02-17 10:31
一般形成抚养关系的  ,享有继承权。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回复时间: 2017-02-17 12:01
形成,享受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7-02-17 12:48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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