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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山西-长治 06-13 13:20  悬赏 0  发布者:1171915919 给我留言  回答:(5)
自从孩子出生就一直不和,现在孩子一岁零4个月了,在家已经坐了一年了,也不赚钱,不养活我和孩子。孩子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一个人负担。还经常给我吵架,基本上是一说话就吵架。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他。想离婚,但是他不同意,并且,还要给我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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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13 13:39
你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6-13 18:04
你好,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建议委托律师帮助指导你固定好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6-13 17:33
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没有法定的情形,估计第一次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6-13 20:13
协议或者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6-14 10:49
你好,你应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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