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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当承担责任?

安徽-阜阳 03-29 23:08  悬赏 0  发布者:FY058 给我留言  回答:(3)
河道治理取土时留下一水塘,施工单位竣工时,将该水塘移交给了河道管理局,河道管理局又与当地镇政府签订一份协议,将该水塘的管理使用权移交给了当地镇政府,镇政府又与水塘所在的村委会签订一份协议,将水塘移交给村委会管理使用。一群未成年的孩子结伴到水塘游泳,不幸其中一个十六岁的男孩溺水身亡,请教法律专家,河道管理局、镇政府、村委会究竟哪一家应当对孩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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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31 12:31
可以将三方都作为被告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3-29 23:39
管理者承担责任.责任大小由过错程度决定.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msk20059@sina.com\QQ 704034926.
回复时间: 2010-03-30 10:51
可将上述三单位全部作为被告,法院根据实际庭审情况作为责任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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