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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现在的丈夫是16.9.9日登记结婚的,我们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打算离婚

辽宁-营口 02-17 13: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与现在的丈夫是16.9.9日登记结婚的,我们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打算离婚,我们在结婚的时候说好的给五万块钱,两万买家里的东西,两万买首饰,一万买衣服后来他们只给了三万,现在要离婚他们要都要回去,我该给他们吗,如果要给我该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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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2-18 01:45
彩礼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7-02-17 13:18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7-02-17 13:30
你好,如果是给的东西可以不返还
回复时间: 2017-02-17 13:42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7-02-17 13:44
你好,如果是给的东西可以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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