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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06-13 14:47  悬赏 25  发布者:依米花开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南宁 回答:(3)
电动自行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因为各执一说,最后交警判定各担责50%,后经调解双方同意认定书判定结果。
面包车刮花,电动车车主脚部受伤,车辆受损,医嘱休息14天
面包车车主要求电动车车主赔偿: 修车费、检测费、拖车费、误工费
电动车车主要求面包车车主赔偿: 修车费、交通费、误工费
请问哪些项目是合理的?

其中面包车修车费第一次维修花费600元,车主不满意,重新维修花费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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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13日 15时06分
面包车车主要求赔偿其中误工费需有证据证明务工损失否则不支持,另修车费应有票据及修车清单可支持,检测费应包括在修车费中,拖车费可,但他应自担50%。
电动车修车费同上,交通费须有票据否则不支持,误工费因有遗嘱可支持14天的收入损失,但须有务工证明,另还可主张医药费等。也应自担50%。
追问:

那不是有交强险吗?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解释得很清楚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3 15:05
都是合法的,互相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一半。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13 15:08
互相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一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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