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李保忠  齐志龙  
该问题已关闭

人身损害

湖北-武汉 06-13 17:01  悬赏 0  发布者:lfhapp…… 给我留言  回答:(8)
与前妻协议离婚后(12岁孩子和房子归我),多次要求前妻搬出我家遭拒,为此事经常发生口角争吵,前妻的姐姐(我孩子学校的老师)知道后,为帮前妻出气,故意发些短信辱骂我,还指使我孩子的班主任老师公开在课堂上当着众学生的面羞辱我孩子,说我孩子是个没妈的孩子等等,给我孩子造成极大心理伤害以至不敢再去学校...
请问我该如何保护孩子不受继续伤害?前妻的姐姐和那些老师构成犯罪吗?如果我要维权,该提供什么证据?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易明律师 VIP
  • 电话:13886168577
  • 144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13 21:20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回复时间: 2012-06-13 17:03
应向孩子学校的领导或教委反映 给孩子已经造成严重伤害的 可以去法院起诉 起诉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追问:

我手机收到辱骂短信和孩子班上同学的证言能作为证据吗?还是要另外的证据?

回答:

手机上的证据达到一定数量并造成恶劣后果的 可以报警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 其余的证据只要能证明你的主张才行

回复时间: 2012-06-13 17:07
报警处理 同时学校或者上级教育部门反应
这些行为不构成犯罪  你报警即可 会要求你提供相关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6-13 17:12
您好: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最好能有老师侮辱孩子的录音或者录像资料,或是其他同学老师的证言等。
回复时间: 2012-06-13 17:13
可以求助律师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6-13 17:54
应向孩子学校的领导或教委反映 给孩子已经造成严重伤害的 可以去法院起诉 起诉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6-13 18:28
你可向学校领导投诉,这位老师的做法是违反老师法的。
回复时间: 2012-06-13 19:03
可向教育部门反应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山东淄博
广东深圳
浙江金华
浙江宁波
安徽合肥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9704
广西 柳州
人气:730685
辽宁 大连
人气:17424
河北 保定
人气:163251
广东 深圳
人气:2126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