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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讹诈 至今未果

河北-沧州 02-18 13:52  悬赏 0  发布者:clcnc 给我留言  回答:(20)
2017年2月2日下午,我驾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和一辆机动车发生了剐蹭,对方全责请求私聊解决,私聊完成后各自驾车离去,大概往前开了有十几分钟,突然后方有一辆车超过我车在我的正前面紧急刹车,然后倒车对我车进行撞击,我当时认为是抢劫杀人,(因为当时车上有部分现金和财物),为了保证自身身命和财产的安全,我驾车驶离现场,驶离的同时拨打了110报警,同时我看到在我被撞的前面50米左右的路边发现第一辆事故车,这时我确定第二次事故是第一个事故人雇佣的,对我进行报复讹诈,报完警后我驾车回到事故现场,这时发现警察已经到场,此时我心里才感觉安全(以上阐述全部有行车记录仪为证),警察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询问,对方称我把他给撞了自己打了120急救电话进了医院,(此时对方不知道我有行车记录仪),第二天我才得知到场的是交通警察,不是刑事警察,后来经查证第一辆事故车属于假牌照,然后交警认为这不算是交通事故,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调解不成,将此案件转交给河北省沧县捷地派出所,我的机动车和驾驶本行驶证至今还在扣押,事情处理没有进展,我希望政府能对此案件做出公正严明的判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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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8 14:30
提供证据,报案处理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8 14:42
建议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2-18 14:44
对你的提问回复如下:
1、保留好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对方故意撞车,有故意伤害或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
2、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3、对于造成的损害可以请求赔偿。
4、案件不属于交通事故,可请求交警部门归还证件。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后续问题,可联系沟通。
回复时间: 2017-02-18 20:22
您好,针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你的陈诉,对方的行为明显是因为第一次交通事故对你赔偿后不满,而采取的报复敲诈;对方敲诈是目的(涉嫌敲诈勒索),为了达到敲诈目的,对方采取倒车故意撞你的行为(报警说你追尾),该行为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使对方不构成犯罪,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行政处罚,同时,可以就你的财产损失索赔;你应当保存好你的行车记录仪所记载信息。
二、因本案不属于交通事故,因此,公安机关没有权利扣留你的驾驶证、行驶证。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返还证件,如果不返还,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没有,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8 14:38
你好,对方涉嫌碰瓷和敲诈勒索。
建议你保留行车记录仪里面的视频,并要求公安机关对事故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回复时间: 2017-02-18 15:07
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证据备份提供给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侦查,对方涉嫌敲诈勒索。
回复时间: 2017-02-18 16:17
你好,对方可能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
回复时间: 2017-02-18 17:22
你好,根据你的阐述如果第二次事故确系对方有意为之,则对方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你需要保存好你的行车记录仪所记载信息,该信息是反映当时现场情况的直观有效证据。
    对于交警部门扣押车辆等事宜,可以参照下列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如果超出上述法律规定期限,对于事情处理仍然没有进展则可以向其上级部门或者领导进行反馈。
回复时间: 2017-02-18 17:59
建议你保留好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对于因此造成的损害你可以请求对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2-18 19:09
1、相信警察会公平处理的;2、把你的证据(包括第一次事故的证据,行车记录仪等等提交给警察;3、催促警察尽快处理;4、可以请记者调查了解情况进行报道。
回复时间: 2017-02-19 09:22
提供证据,报案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2-19 10:10
如果是交通事故,交警会做出事故认定。如果涉嫌犯罪,交警会移交侦查机关进行立案侦查。问题的定性关键看证据。
回复时间: 2017-02-19 12:32
本案疑似刑事案件,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的补充: 2017-02-19 12:34
交警对使用假牌照的违法行为居然还可以调解……
回复时间: 2017-02-19 15:15
从你所述,你是有相关的证据证明相关事实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扣押证件也是一个行政行为,你如果与其沟通不成,也是可以依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可以依法维权,满意按采纳 ,
回复时间: 2017-02-19 15:58
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
回复时间: 2017-02-20 14:39
您好,报警吧。。
回复时间: 2017-02-20 16:13
您好:
1、保留好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对方故意撞车,有故意伤害或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这已经涉嫌触犯刑法。
2、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3、对于造成的损害可以请求赔偿。
4、案件不属于交通事故,可请求交警部门归还证件。
回复时间: 2017-02-21 10:33
对方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建议保留行车记录仪里面的视频,必要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要求公安部分立案侦查。
回复时间: 2017-02-21 12:10
及时报案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2-22 14:20
保存好证据,届时可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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