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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办厂后的合同、债务 纠纷 急。。。。

北京-西城区 06-14 11:07  悬赏 15  发布者:王树文 给我留言  回答:(11)
四年前我与荆X一起承包砖厂。荆某自己与砖厂所属的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并且荆某是法人代表。我只是投资方。我与荆某在刚开始的时候就签订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是原告手中的那份。《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砖厂的一切支出必须由我与荆某二人同时签字方为生效,《协议》签订后,受法律保护。
在砖厂的经营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荆某心生歹意,在我投资后想独吞砖厂,使我达到了无法控制砖厂的局面。在当年七月份之前,砖厂的一切进货渠道以及资金运转均是按照《协议》规定有我与荆某二人签字生效且均存有底单。后来七月份之后,荆某变本加厉,独断专行,使我对砖厂的一切都失去控制(因为他是承包人且为法人代表,我根本控制不了)。只有听之任之,想按照《协议》所写“秋天后拢账”并且与其解除合作关系。
到了冬季,砖厂在十一月份停止烧砖之后,我打算与荆某对账,但是荆某均以各种借口以及不正当理由拖延,我实在忍无可忍在第二年的四月份将荆某告上法庭,以追回我的投资。经过两年的漫长等待,法院以事实为根据,判我胜诉且荆某须赔偿我人民币一百万。
可是在今年的五月份,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在砖厂经营的后期我已经不在砖厂居住,荆某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杨某(已逝)出购入产砖所需原料煤20余万元,且并未付款。现在原告将荆某与我共同列为起诉对象,要求偿还此款。我看到这个起诉书的时候十分气愤,我认为
第一:这20万元的原料煤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入的。
第二:在欠条上并未按照最开始我与荆某所签关于砖厂的《协议》那样,有我跟荆某二人同时的签字,只有荆某一人的签字。
当初在杨某身患重病的杨某找到我让我帮他将他与荆某的账目核对一下。因为我与杨某是多年的朋友,故我用他们之间产生的购煤票据和杨某已经在砖厂取走砖顶账的票据进行整理、汇总,且杨某在整理后将票据拿到荆某处让荆某签字作为荆某的欠条。我并未在此欠款单上有任何欠款人有我的字样。我只不过在单上注明了我是制表人、算账人。并未在上面欠款人处签字。
以上情况就是这样。
请问我需要还这笔钱么?有我的责任么?什么责任啊?我该怎么办 请指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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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35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14 11:39
直接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追问:

我们这律师压根不行,只要钱其他什么也不说 心里没底啊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14 13:27
您好,委托律师办理,详情来电咨询。
追问:

咱能说点实际的不那么势利 么?你这么说我还来问来干什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56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14 20:25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6-14 11:12
已经答复过你
我的补充: 2012-06-14 11:19
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首先,杨某的债务是砖厂所欠,应当由砖厂承担,因此杨某应当起诉砖厂,而不是你和荆某,原告主体不适格,你可以向法庭申请驳回起诉即可。
其次,对于债务的真实性需要进行考察,如果真实存在,那么砖厂应该负责,但你作为股东,只需要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即可,出资范围外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你已经不是砖厂股东,早已经将股份转让,那么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债务是荆某蓄意虚构的,你更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综上,该笔债务和你无关,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追问:

您好 有人说我与荆某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这个对么?

回答:

不能合同双方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是法律规定,但和本案没关系。单位的债务就由单位承担,和你还有荆都没有关系,这个和善意第三人也没有关系,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追问:

您好 荆某与杨某的欠条已经三年多了,请问这个是否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杨某在世的时候并未与我家要过钱,因为杨某知道其中因由。但杨某已故,现在他的儿子并不知其中详情,这个有办法解决么?

回答:

如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到期并未主张的,超过时效,主张过或债务没到期的,不过时效。
杨某去世他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继续偿还。

追问:

现在荆某已经跑路了 而且杨某也死了 就剩我爸了 而我爸也不知道这个钱的真实性 再者这个欠条荆某已经打了三年多了 杨某活着的时候也没有找我家来要过 也不知道他找没找荆某要 这个要怎么认定啊?谢谢

回答:

已经给你解答过和你父亲没关系,主体不对,起诉也不能立案,你就不需要纠结了。

追问:

法院的传票已经送到我家了。。。7月1号就开庭了 这还不算立案?谢谢您了

回答:

已经有传票肯定立案了,建议积极应诉吧,说明是砖厂这个单位的债务,对方起诉主体不适格要求驳回起诉,当然具体如何应诉答辩还需要根据案件细节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6-14 11:16
已一对一回复
回复时间: 2012-06-14 11:46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追问:

咱能说点实际的不那么势利 么?你这么说我还来问来干什么

回复时间: 2012-06-14 12:10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追问:

咱能说点实际的不那么势利 么?你这么说我还来问来干什么

回复时间: 2012-06-14 12:27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追问:

咱能说点实际的不那么势利 么?你这么说我还来问来干什么

回复时间: 2012-06-14 17:41
聘请律师帮助办理!
追问:

咱能说点实际的不那么势利 么?你这么说我还来问来干什么

回答:

起草合同是律师的服务业务,所以想写合同必须付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追问:

您没看清我写的么 我要的是实际性建议 合同有 我只是对有些事不懂 OK?人都说人间正道是沧桑,我现在看了你们的留言之后反而觉得你们都是被金钱蒙蔽了双眼

回复时间: 2012-06-14 18:04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追问:

咱能说点实际的不那么势利 么?你这么说我还来问来干什么

回复时间: 2012-06-16 20:41
你的问题不是靠问问就能解决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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