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广告宣传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陆腾达  申维丰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工商局认定我为虚假宣传,并罚款2万元

山东-潍坊 06-14 13:04  悬赏 0  发布者:神话生日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家安防公司,2012年2月注册成立,前天因我公司宣传资料中的典型案例里面有我2010年时在中国电子系统总公司任项目经理一职时所做的项目3件,宣传资料共印1000份,朋友拿了3份,剩余997份,工商局给我定了虚假宣传,罚款2万,请问律师我构成虚假宣传了吗?罚款为什么这么高?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5 09: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  名牌被曝虚假宣传 工商查封欧典地板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从法律规定看,这种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l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26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