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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妻离婚时把应分的财产做为孩子的抚养费给与前妻保管。现在发

重庆-涪陵 02-20 06:0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与前妻离婚时把应分的财产做为孩子的抚养费给与前妻保管。现在发现前妻在未经过我的同意下可能动用这笔钱买房,(孩子知道但孩子只有10周岁)。在离婚协议上是有孩子的抚养费标准的而这笔钱已经超出。有几个问题,1这样是是合规,2,我可否知道这笔钱的使用情况,3如果她买房后也把孩子的名字写在房产地上那她是否就可以动用那笔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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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20 08:58
你前妻的 行为是 违反你们的离婚协议的   当然具体还要看 离婚协议的 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2-20 09:13
按照你们离婚协议的处理,如果你前妻违反你们离婚协议的约定你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2-20 10:02
不得损害孩子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17-02-20 14:01
依协议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2-20 17:55
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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