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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招聘会上找到这家公司,这家公司以招聘网络工程师为由

吉林-长春 02-20 12:18  悬赏 0  发布者:      1994 回答:(2)
本人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招聘会上找到这家公司,这家公司以招聘网络工程师为由,对我们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在百度钱包利用教育分期贷款,以技术保障金的名义收取12300元的培训费,而后我们也没有在这家公司有任何的工作,事实上这家公司就是一个培训学校,而事先也没有告诉我们,在我问她这家公司是不是培训学校的时候,她回答我不是。这家公司也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有一份保障合同,这和面试的时候和我们谈的完全不一样,只是作为一个培训学校给我们介绍工作,也没有他保障的那么好。我想知道我这算不算是被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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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20 12:58
公司这样收培训费不合法。
    岗前培训应该同由公司出资,不应由职工自己掏腰包。参阅劳动法相关条文。
    1.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收取培训费违反劳动合同法,已经收取的应当退还。
    2.培训期也是用工期,不能作为独立的非用工期,否则违法。
    3.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后(包括全部或部分培训期或者全部或部分试用期)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违法,应当支付从用工满一个月(劳动者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应该在培训开始一个月内签订。
    4个月后签订的话应当支付你3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回复时间: 2017-02-20 15:16
如果诈骗可以报警。对方仅仅违约的话让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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