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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赔偿与量刑

河北 03-30 16:35  悬赏 20  发布者:蛋糕房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一个高中生,(在住校上晚课期间)有四个社会青年到我校打我班同学我们去和他理论发生口角,他们先动的手。打开后有老师过来,说别让他们跑了。我去追,老师却把其他学生拦住,结果我被那青年殴打,情急之下我无意用裁纸刀滑伤啦他的脖颈处,(9厘米左右)被鉴定为轻伤请各位告诉我学校是否有责任?该如何赔偿?对方(已满21周岁)是否有责任?谢谢(当时16周岁,学美术的所以有裁纸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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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30 16:40
学校有责任,通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对方自己也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3-30 18:14
学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3-30 21:47
学校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0-03-30 23:18
你好,学校有责任,你属于正当防卫。
回复时间: 2010-03-31 10:50
对方当事人本身有过错,你的过错相对应减轻。可聘请律师辩护,不构成犯罪。
学校未尽到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3-31 20:18
学校未尽到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你应构成正当防卫,可不但责任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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