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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户口在一起,但土地承包合同不在一起。

山东-滨州 02-21 15:57  悬赏 0  发布者:shanli……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由于各种原因,与父母的户口在一个本上。但土地承包合同是分开的。现在父母已去世,村委欲将土地收回,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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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22 11:05
您好!
村民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
承包方举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当承包户中发生“绝户”的情况,村委会可以收地。
已婚妇女在婚入地居住并再次取得承包地的,婚出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其已分承包地。
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
欢迎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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