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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和一家人签了一个房屋租用合同,现在想要提前解除,和对方协商后对方也同意了

广西-桂林 02-22 07:2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之前和一家人签了一个房屋租用合同,现在想要提前解除,和对方协商后对方也同意了,我写了一个字条,全文如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提前解除之前签订的房屋租用合同”然后我签了名,他家当初和我签合同的时候是母子两人签名,现在因为儿子不在家,只有母亲一个人签。我想要去找他儿子也签一个,但是担心字条拿来拿去怕丢了,想重新写一个同样内容的再让他儿子签。请问这样的内容能让其无法以没有继续履行合同追究我违约吗?同样的内容写两份让他们俩分别签名和在一份上签名,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吗?这两份解除合同的字条日期不同没问题吧?签解除合同的字条的时间比该交今年租金的日期晚了几天,如果追究起来我应该付给他们这几天的租金吗?问题比较多希望律师不要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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