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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算超生户吗?

福建-泉州 06-15 15:17  悬赏 0  发布者:安溪人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2009年离异,未生育,农村户口,在2010年和一个也是离异女子结婚,也是农村户口,该女子离婚前育有一子,但是离婚后法院以经把她的儿子判给以前男方。

在和我结婚 后,我们育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在我去办理户口时,计生办以 我老婆以前有生育一个儿子为由,说我是超生的,请问这是合法吗? 请问这是超生?我老婆以前生的孩子法院都判给对方了,而我从未有生育过,为什么说我是超生,法律有这样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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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5 16:08
不服的话,可以向同级政府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2-06-15 17:09
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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