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龙宇涛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侄女在没领结婚证的情况下,跟男朋友结婚了

黑龙江-齐齐哈尔 02-23 10: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1)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侄女在没领结婚证的情况下,跟男朋友结婚了,生有一女孩,现在两岁,但因为性格不和,现在想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是否应该给拿抚养费,要是拿的话,每个月应该是多少钱,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47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23 10:24
你好,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可以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2-23 10:27
这是可以按照实际需要来履行的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2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23 10:53
你好,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时间: 2017-02-23 10:24
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
回复时间: 2017-02-23 10:25
应该抚养
回复时间: 2017-02-23 10:25
你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祝您维权顺利
回复时间: 2017-02-23 10:26
需支付抚养费,每月工资的20%到30%
回复时间: 2017-02-23 10:32
你好,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17-02-23 10:55
你好,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回复时间: 2017-02-23 10:58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回复时间: 2017-02-23 10:59
你好,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广东东莞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3885
广东 广州
人气:3925047
广东 深圳
人气:350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80
河北 沧州
人气:37443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24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