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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必须等出院后才能做吗?伤情鉴定委托书,派出所说需要病历和诊断书

黑龙江-齐齐哈尔 02-24 11: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伤情鉴定必须等出院后才能做吗?伤情鉴定委托书,派出所说需要病历和诊断书,不出院,医院不提供,那么伤情鉴定根据什么鉴定?是病历和诊断书?还是对人身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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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24 11:34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4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24 11:34
你好,首先要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对伤情进行鉴定,如果一旦鉴定为轻伤的话,那么可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要支付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经过鉴定不构成轻伤,那么可以启动民事程序,要求对方对上述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赔付,而且同时要求公安对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相应拘留处罚。如果协商不成,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只要证据充分,这样的案子胜诉是没有问题的。具体的赔偿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的,建议可以委托律师出具一份赔偿清单的,走司法程序肯定是有些繁琐,但是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你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7-02-24 11:33
按照派出所得安排进行鉴定
追问:

已经报警,现在我们需要伤情鉴定,让派出所出鉴定单,派出所要求有病历和诊断书,才给开,这样可以吗?

追问:

问:已经报警,现在我们需要伤情鉴定,让派出所出鉴定单,派出所要求有病历和诊断书,才给开,这样可以吗?

回复时间: 2017-02-24 11:38
你好,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警方侦查完毕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造成轻微伤的,警方会进行调解,也可能对伤人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可能涉及的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7-02-24 11:38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7-02-24 11:38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回复时间: 2017-02-24 12:52
你好,一般出院以后,需要带病例和诊断书,对人体检查,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者直接来律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7-02-24 13:49
您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需要在痊愈后到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病例、诊断证明等材料,无须对人体本身进行检查。您在出院后,持治疗时的全部材料,随同公安机关到法医鉴定机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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