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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生子女房产继承过户的问题??

黑龙江-齐齐哈尔 02-24 13:50  悬赏 0  发布者:阿凡001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是独生子女,父母离异,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我父亲一人所有,房产证上也是只有我父亲一人的名字。我归父亲抚养,父亲去年去世,爷爷奶奶也都在10年前就去世了,请问我要将我父亲的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房管所,让我办理继承公证后才能过户,我看到司发通〔2016〕63号文件,2016年7月5日下发的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被废止,另外,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由于我是独生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也只剩我一个人,没有其他人需要放弃继承,而且上述的司发通〔2016〕63号文件已经废止必须做继承公证,我可以不去办理继承公证,直接过户吗?需要那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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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24 13:52
你好,亲人过世房产怎么继承手续,具体继承手续如下: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追问:

司发通〔2016〕63号文件规定不是必须办理继承公证么?我是独生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也是只有我一人,没有其他人需要放弃继承权,而且也没有遗嘱,不办理继承公证就无法过户了?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24 13:52
你好,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追问:

司发通〔2016〕63号文件规定不是必须办理继承公证么?我是独生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也是只有我一人,没有其他人需要放弃继承权,而且也没有遗嘱,不办理继承公证就无法过户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5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24 22:06
可联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
回复时间: 2017-02-24 13:52
房管局咨询办理
追问:

司发通〔2016〕63号文件规定不是必须办理继承公证么?我是独生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也是只有我一人,没有其他人需要放弃继承权,而且也没有遗嘱,不办理继承公证就无法过户了?

回复时间: 2017-02-24 13:53
你好,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追问:

司发通〔2016〕63号文件规定不是必须办理继承公证么?我是独生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也是只有我一人,没有其他人需要放弃继承权,不办理继承公证就无法过户了?

回复时间: 2017-02-24 13:53
你好,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死亡证明等。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追问:

司发通〔2016〕63号文件规定不是必须办理继承公证么?我是独生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也是只有我一人,没有其他人需要放弃继承权,而且也没有遗嘱,不办理继承公证就无法过户了?

回复时间: 2017-02-24 13:54
你好,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法律法规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
追问:

司发通〔2016〕63号文件规定不是必须办理继承公证么?我是独生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也是只有我一人,没有其他人需要放弃继承权,而且也没有遗嘱,不办理继承公证就无法过户了?

回复时间: 2017-02-24 15:05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若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7-02-24 16:51
您好!可以不办公证,但不能直接过户;具体所需手续建议向当地房管局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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