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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华劳保皮件有限公司总经理:付根兴、打手:刘英(刘志钢)打伤职工张之亮逃之遥遥。至妻离子散、无家

天津-东丽区 06-19 22:41  悬赏 30  发布者:张之亮 给我留言  回答:(7)
本人1982年上班。1995至2000年订5年离岗挂编。2000年至2010年不安排工作、不给上保险。2011年8月8日找到总经理:付根兴。南华办事处经理:刘英,真名:刘志钢。谈保险问题时,付根兴、刘英将我打伤,至眼眶骨裂。(脑内有支架手术)至妻离子散、无家可归。二凶手躲避不知去向。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打人问题已私了。现在问题是1995年至2010年的养老、医疗保险厂方不给补交。劳动关系一直在单位。2010年才安排我上班。我现在在职。我想请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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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17 16:13
应当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6-18 17:48
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6-17 13:17
报警解决。对方殴打你致伤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伤以上的对方还应承担刑事责任。但你的妻离子散与对方殴打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对方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17 16:34
南华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18 16:38
报警解决。对方殴打你致伤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伤以上的对方还应承担刑事责任。但你的妻离子散与对方殴打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对方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19 22:58
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6-20 12:10
及时报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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