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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17 13:22  悬赏 35  发布者:gao201……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沧州 回答:(17)
各位律师您们好:1980年我一家迁入落户,由村里批给空宅基地一处,81年建房,84年办证(是我父亲的名字)2004年由于我住的土房位置低洼、排水不畅又常年漏雨,我建了砖瓦结构的西房两间,20平米。2010年7月,我办理了这块宅基地的变更手续。在办理变更的过程中,国土所对我乱罚款1000多元,后经复议退回。可这下就得罪了国土局的领导,他们一直扣压我的审批手续,不给出证。为此我向上反应过,可是官官相互,没有结果也想起诉过,法院又不立案。无奈啊!办不出证就盖不了房,今年4月10日我又交了那1000多元罚款,可是办理的仍然十分缓慢。今年5月6日,远居外省的A来了,拿了一张1950年的地契,和我争这块宅基地。A一家1962年举家迁居外省,是城镇户口,没有在原籍的宅基地使用权。几天后A走了,写了委托书,把权力给了B,B是我同村的,B经常到我家来闹,逼我搬家。我家从1980年至今已居住32年的时间。现在的情况是:
1、A方有地契不算,还有2009年的宅基证。
2、A方一口咬定有房,村干部作证,想舌头底下压死人。
我想行政复议国土局超长时间不出证,又怕不受理。也想起诉,又怕被舌头压死。谢谢您们这些好心人!!!!!!
问题补充:
1、A就是说我家没有盖过房,一直住的就是他家的房,依此相要挟。
2、我家一直在此居住,村里却在2009年给A办证,我也想起诉村里,但是不知能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想行政复议国土局超长时间不出证,又怕A的原因让法制办找到不受理的借口。
4、如果起诉的话,是行政诉讼吗?我们这里行政诉讼立案难,怎么办?如果立案我应起诉A还是B?A不来没法开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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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17日 19时36分
两个关键;
一、完全不必理会B,如B前来闹事可报警并提前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
二、可以提前行政诉讼,国土局不作为,如基层法院不立案,可直接去中院立案。
追问:

何律师您好:何为提前行政诉讼,现在能算提前吗?
如中院也不立案,怎么办?

回答:

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中院不立案 没有理由 也可向高院反映。

追问:


何律师您好:
1、A一口咬定有房子,他有证人证言(村干部也在内),如果对方起诉了,我能胜诉吗?
2、现在的情况是土房已扒平,成一块空宅基地,A凭证人证言就能胜诉吗?

回答:

1、一口咬定有房子,不能仅仅有人证,房子是不动产,叫他们出示房产证等书面材料。而且他们起诉他们要举证。
2、对方不能仅凭证人证言,你们也可找证人证明没有房子。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何律师:您的答案为最佳答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7 15:33
一、如果要起诉国土局不作为的,是行政诉讼。
二、如果起诉A或B的,属于土地确权纠纷,应先申请乡镇政府处理。
追问:

您好:现在国土局采取拖而不决的态度,不说不解决,就是没结果。法院不会立案。乡镇国土所说有纠纷,没法解决,不能出证。

回答:

建议起诉A或B土地确权。

回复时间: 2012-06-17 15:57
你好;1、A的地契,应该是无效了,因为你们家81年建房,84年办证(应该是宅基地使用权证);2、A一口咬定没有证据也没有用的;3、村里不能办证,办了也不能对抗你84年办的证;4、你不用诉A,告诉A不服诉你们;5、建议先不诉国土局。
追问:

徐律师您好:
1、A一口咬定有房子,他有证人证言(村干部也在内),如果对方起诉了,我能胜诉吗?
2、是国土局办证,如果村里不同意是办不成的,A能办出2009年的新证,其主要因素就是村干部。

回答:

如果09年A在土地局办理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吧你们84年办证变更为他的争了),那你的胜算不大,如果有证据证明土地局违规变更办证,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

徐律师您好:
1、A一口咬定有房子,他有证人证言(村干部也在内),如果对方起诉了,我能胜诉吗?
2、A是城镇户口,他09年办证,我10年办的变更登记,现在国土局两年不出证,我该怎么办?

回答:

你变更不了,说明他的证有效。查他09年是怎么办的证,是否合法;合法你就没有什么办法了,不合法,告土地局。

追问:

徐律师您好:谢谢您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6-17 16:04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帮你代理。
回复时间: 2012-06-17 17:00
建议当面委托律师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6-17 18:14
建议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

李律师您好:请您告诉我,我如果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点应该是什么?

回复时间: 2012-06-18 07:16
建议提起行政诉讼。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6-18 07:47
你好!为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当面委托律师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6-18 08:38
一、如果要起诉国土局不作为的,是行政诉讼。
二、如果起诉A或B的,属于土地确权纠纷,应先申请乡镇政府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6-18 08:49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经过审批发放宅基地使用证后,土地使用权归村民所有,非本村户口不能享有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房屋也登记为准,产权证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房子。因此,根据你的描述,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6-18 08:58
1,该土地合法使用权问题:应当归你所有,A没有使用权。
首先,你对该宅基地所有权是合法的。
你家在80年迁入落户,你们成为本村村民,并经过村委会审批取得了该宅基地使用权,81年所建造的房屋也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你父亲名下,因此,该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应当归你所有,84年所建造的房屋产权归你父亲所有。在2010年你将宅基地合法变更的自己名下,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归你所有。
其次,A不可能有该宅基地所有权,其所谓的证件早已作废。
A所持有的地契是1950年的,因为我们国家对于建国初期的宅基地使用证曾经陆续进行过更换,在80-90年间陆续更换完毕,因此,对于这种建国初期的宅基地如果与新的宅基地证件使用有冲突的,应当以新的为准。
更何况宅基地使用权是必须经过村委会审批的,你家在80年就由村委会审批取得了该宅基地,也就是说,A所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同时作废,从此以后无效,不能再使用了。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归本村村民所有,城镇户口是不可能有宅基地使用权的,A早在62年就迁居成为城镇户口,不可能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其所持有的地契也因此是无效的。
因此,从上述三个方面来讲A都没有该宅基地使用权,你才是该宅基地的合法使用人。
我的补充: 2012-06-18 09:01
2,对于国土局对你处罚的解释。
根据你的描述,你在04年另外建造了20平米的西房,没有经过审批,而我们国家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农村,建造房屋都是必须经过审批的,否则应当认定为违章建筑,应当拆除。因此国土局对于你进行罚款我个人认为是合理合法的,你应当接受处罚。
当然,至于你后来经过行政复议罚款退还的原因就有待思考了,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等最终做确定。
我的补充: 2012-06-18 09:06
3,对于A和B的骚扰行为如何处理的问题。
经过上述解释,我们可以认定A没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其所持地契也是无效的。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A认为该宅基地使用权归他所有,那么必须拿出其他有效证据,比如国土的最新的审批手续等,只有口头证据根本不可能主张权利,一口咬定也没用,你不予理睬即可。即便是起诉也不应该是你起诉,而是A,因为A在主张权利,如果他真的起诉了,你只需要积极应诉出示你合法审批手续即可将他驳回,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法院也不太可能给他立案。所以对于A,你做到按兵不动即可。
那么对于B,既然A的地契是无效的,那么授权委托书也是无效的,B没有权利要求你们搬家,对于他的骚扰行为,你们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他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如果因此有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你也可以要求B赔偿。
我的补充: 2012-06-18 09:10
4,对于村里给A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如何处理的问题。
你们村里既然给你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那么就同一宅基地就不应该审批给另外的人。你可以要求撤销A的宅基地使用证,但对于这个,属于行政诉讼,虽然难,如果你选择这个方式,也要进行。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打确权之诉,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定你对该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由法院确定你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出示你相关审批文件即可。
我的补充: 2012-06-18 09:13
5,对于国土所给你证件审批的问题。
你有合法的审批文件,无非就是做变更的问题,上述罚款也已经缴纳的情况下,国土所应当给你出示证件,无非就是时间问题。我个人不建议你对国土所做行政诉讼,你有打官司那个时间和钱,倒不如想想更合理方式,疏通一下关系,让证件尽早下来才是明智选择,有了证件,也自然能够对抗A和村委会了。
就算你做行政诉讼,关系疏导的工作做不好,行政诉讼也未必能帮得到你。
我的补充: 2012-06-18 09:14
6,那么对于上述所有诉讼所提到的胜诉率的问题。
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如果有哪个律师给你说这案子肯定能赢,那一定是为了骗你钱。

以上就是我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所作出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6-18 09:15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看,你们的宅基地权属有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先由政府部门确权,对确权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方可提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目前由于对宅基地权属有争议国土部门不可能给你办宅基地审批手续,如果提前行政诉讼,你只能起诉做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A只能是和你发生争议的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12-06-18 10:26
jianyidianhuazixunlvshi
回复时间: 2012-06-19 16:50
您好!请提起行政诉讼。
我的补充: 2012-06-19 18:38
您好!不作为起诉。
追问:

许律师您好:我请教您,
1、我如果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点应该是什么?
2、基层法院行政案件立案难,对策是什么?

回复时间: 2012-06-20 11:27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发表如下意见以供参考:
一、本次争议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归属于你所有的;
二、A无权取得宅基地,其对B的委托亦属无效,故两方都无权主张对该地权利;
三、通过行政诉讼处理国土局的不作为纠纷是可行的;
四、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您与A的权属纠纷是可行的;
因此,您可综合自己实际情形,尽快收集、创造相关证据,以便采用合适方式来主张权利。
追问:

吴律师您好:行政诉讼国土局的不作为可行,您说我与A的纠纷会不会成为法院不给立案的理由。请指点!

回复时间: 2012-06-20 20:04
如果对方以宅基地说事儿,你可以起诉要求撤证。
追问:

您好:请问诉讼的被告是谁?

回复时间: 2012-06-23 18:17
提起行政诉讼,将A列为第三人
追问:

罗启明律师您好:我没有行政诉讼过,请问如何起诉,如果将A列为第三人的话?第二人是谁?请指教!

回复时间: 2012-06-2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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