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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九级伤残请问有没营养费

 06-18 09:24  悬赏 10  发布者:qc0925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南昌市 回答:(2)
我去年9月份受的伤,今年被鉴定了9级伤残,现在公司愿意赔偿我伙食补助(50*70%*18(只住了18天的院),护理费,现在请教
1公司是否还需要赔偿给我营养费,如果有,是怎样的标准。
2打算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还可以赔16+8个月工资,请问是谁赔给我,具体是怎样的标准,然后我应该怎样去操作、找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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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6月18日 10时41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根据该解释的精神,营养费的计算应该是以必需和实际发生为准。所谓必需,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某种营养品对于受害人恢复健康是必要的。 其计算公式为: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如解除合同,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西的标准分别为: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年龄(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者等于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次为40个月、34个月、28个月、22个月、16个月、10个月的本人工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次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些费用由单位支付,如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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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18 09:27
1、是否有营养费,需要医院出具诊断;2、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制服呢伤残补助金为本人9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偿和医疗补偿为10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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