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罗雨晴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法律咨询:

四川-泸州 03-01 14:09  悬赏 0  发布者:脚踏南山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5年4月2日晚18点10分、我骑自行车、被后面驶来的货车挂到,造成我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前期治疗、误工费、护理费、伤残等级、等费,经法院判决已按相关法规由保险公司依法理赔(未包括后续治疗费)。我2016年11月8日去医院手术取出内固定后,经康复治疗于2017年1月20日出院。经与保险公司协调,保险公司不陪后续治疗手术和康复期间为空制血糖、血压、和冠心病、而用的降糖、降压和为稳定冠心病用药的医药费,务工损失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请问:保险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有支持我的相关法律法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01 17:10
对于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回复时间: 2017-03-01 14:10
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后续治疗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与提供的证据有关,后续治疗费的产生必须与之前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有直接关系,最好要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参照遗产的处理方法来进行,第一顺序先分配: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才轮到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各个被扶养人分别获得,丧葬费由办理丧葬事宜的亲属获得。享有分配权的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分配死亡赔偿金。

保险公司拒赔的话,受害方可以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起诉处理。也可单独起诉保险公司,但是不好证明交通事故的发生;起诉中需要调对方车辆的三证一单,事故认定书以及证明各项话费的发票。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因为现在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对此判决有异议,那么就需要看一下自收到判决书到现在是否超过了十五日,如果没有超过,那么仍然还在上诉期限内,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进行二审。如果超过了十五日,说明一审判决结果现在已经生效,双方已经不再有上诉的权利,任何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履行判决内容。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在四川-泸州发生的吗?现在健在的亲属还有哪些?你说的后续的治疗费用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主张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吗?能提供收入证明吗?有经过伤残鉴定报告吗?主张误工费,有收入证明吗?主张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吗?能提供收入证明吗?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回复时间: 2017-03-01 14:18
对于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但是因为自身身体原因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此列。
回复时间: 2017-03-01 14:27
只赔受伤引起的医疗费。
回复时间: 2017-03-01 14:28
你好,保险公司不赔偿因为自身疾病的费用是合理的。保险公司对于车祸造成的费用不赔偿的话,那么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7-03-01 16:14
您好,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户籍居住、住院情况、家庭情况等确定。保险公司做法不合理不合法,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不成,可起诉至法院。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上海杨浦区
浙江金华
河北石家庄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19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359
湖南 长沙
人气:544491
上海 黄浦区
人气:11655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5003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6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3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