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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不明白

广东-广州 04-01 03:11  悬赏 0  发布者:KAYLIN…… 给我留言  回答:(5)
有个男的拿了我写给别人的欠条,上面没有年.也没有写上收款人是谁.他威胁叫我给他钱,我并没有拿到他的钱,还拿着那欠条就告我了.可是这里的法官说不管是谁拿到这张欠条都可以以问我拿钱.只要有我名就行了.可我觉得不公平.还说是可以算上每天百分之五的利息.可以给我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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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01 06:1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宜。
回复时间: 2010-04-01 06:43
你需要举证不存在欠款事实。
回复时间: 2010-04-01 07:24
有点麻烦。
每天百分之五的利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应对。
回复时间: 2010-04-01 08:00
虽然欠条没有说明是欠谁的钱,一般来说,是谁控制这张欠条,就应视为谁是债权人。但你可以向法院举证说明这张欠条你原本是打给谁的,并请原债权人出庭作证,证人可以在法庭上说明这张欠条是怎么流转到现在的原告之手的。
回复时间: 2010-04-01 12:51
不可以的(咨询QQ403274213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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